湖北省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管理中心于2002年3月,由湖北省林业局发文批准成立(鄂林人〔2002〕60号《省林业局关于成立湖北省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管理中心的通知》)。并于同年6月在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中心内设湖北省森林旅行社,下设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森林公园管理与旅游开发科。现有职工1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9人,有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5人。
我们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拟定全省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承办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的评审和报批工作;3、组织指导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信息的收集、交流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组织森林公园导游、管理等专业人员的培训;组织森林公园的劳动竞赛、经验交流、先进典型宣传等;4、指导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和森林旅游开发,指导森林公园人文、自然景观的开发和景点建设。
这几年湖北省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管理中心在国家局及省林业局党组织的指导和关怀下, 取得了初步成绩,森林公园数量增加。经认真规划评审,批准设立了12个省级森林公园,积极向国家申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了6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目前,湖北省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总数达到74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达到22个。 |